决定任命:
朱益群为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任命:
林媛利为金平区人大常委会东方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朱文峰为金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林鹏生为金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房奇为金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王华敏为金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黄运锋为金平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刘浩强为金平区人民法院岐山人民法庭庭长;
黄为群为金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决定免去:
彭铿的金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免去:
李灏的金平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华敏的金平区人民法院岐山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胡晓虹的金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