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河湖治理管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6月24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林洁荣带队开展《汕头市河长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同步开展“提升辖区水利设施防洪排涝能力”民生实事项目和人居环境整治检查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庄毅、部分委员,区人大城建环资委、鮀江街道人大工委、部分区人大代表和区政府副区长张日新、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检查组一行实地查看了大港河碧道、南门泵站、龙泉岩排洪渠、南关排渠、南关水闸等地,并在金平区西片区高质量一期项目部召开现场会,听取区政府和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有关工作汇报。据介绍,金平区严格落实《条例》相关规定,加强河长制工作领导,建立完善组织体系,强化监督考核,保障河长制工作机制顺利运行。
检查组认为,从整体上看,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属地街道社区较好地贯彻落实《条例》,近几年做了大量工作,全区河湖面貌得到明显改善,工作成果值得肯定。与会代表们就明确权责界限、强化资金保障、加强远程监控、及时更新信息、完善设施配备和加强督查考核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并表示,下来将继续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对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跟踪监督,确保《条例》落实到位。
检查组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依法行政,锚定“百千万工程”三年初见成效目标,严格贯彻落实《汕头市河长制条例》,长效巩固河湖治理成果;要加强统筹协调,区政府发挥牵头抓总作用,逐级压实河湖长制工作职责,加大巡查力度,维护河道安全,保持岸线干净整洁;要做好宣传教育,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宣传河长制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进展,鼓励群众参与和监督河湖保护工作,营造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同时,检查组针对“提升辖区水利设施防洪排涝能力”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要求区政府及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要加快工程进度,争取在汛期内完工并发挥作用,切实增进民生福祉。根据涉农片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现状,督促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街道社区进一步加强巡查监管,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杜绝脏乱差现象反弹,广泛发动村民参与,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