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区人民法院:
根据辛惠松院长的提请,经金平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5年1月 9 日审议通过,免去:
杨发崇、袁奕城、陈汉明、黄木松、林绮书、严汉明、辜丹华、杨金水、t汉荣、郑益光等同志的金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徐薇同志的金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汕头市金平区人大常委会
2015年1月9日
金平区人民法院:
根据辛惠松院长的提请,经金平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5年1月 9 日审议通过,免去:
杨发崇、袁奕城、陈汉明、黄木松、林绮书、严汉明、辜丹华、杨金水、t汉荣、郑益光等同志的金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徐薇同志的金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汕头市金平区人大常委会
201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