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6日金平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林振伟为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李佳峰为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任命:
谢鮀珊为金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决定免去:
陈玩雪的金平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
周彦的金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钟泽锋的金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陈泽波的金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翁春生的金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免去:
张小红的金平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倪钢强的金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许彬彬的金平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唐佩玲的金平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李文文的金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陈燕君的金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