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7日金平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杨俊容为金平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黄泽葵为金平区人民法院鮀浦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黄洁为金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郑伟斌的金平区人民法院鮀浦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林鹏生的金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刘浩强的金平区人民法院岐山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文华的金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杨俊容的金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黄泽葵的金平区人民法院鮀浦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黄洁的金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