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区人民法院:
根据辛惠松院长的提请,经2018年12月13日金平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免去:
方湃的金平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黄建辉的金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王俊明的金平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陈斌的金平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肖少宏、洪楚然的金平区人民法院岐山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陆晔珍、许雪玲、林佩环、黄少文、林贤珠、徐莉蓉、黄素萍、张桂珍、胡顺木、蔡璇英、郭茵茵的金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汕头市金平区人大常委会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