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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金平区三届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主任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5-05-30 00:00 发布作者:金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529金平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金平区三届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刘平同志、 农村城镇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陈辉仰同志,因工作需要,不再担任相关工委的职务。经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决定:

蔡巧泉同志为金平区三届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楚亮0志为金平区三届人大常委会农村城镇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