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区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各室,区依法治区办:
为加强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的监督,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报区编委同意(汕金机编[2017]17号),将金平区人大常委会华侨外事工作委员会更名为金平区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在保留原华侨外y工作委员会职能的同时,将农村城镇建设工作委员会的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职能调整到区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金平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y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3月6日审议通过:
任命:
陈伟达为金平区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黄文聪、蔡宋欣、林坤德为金平区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汕头市金平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