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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金平区选举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09-16 17:25 发布作者:金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9月16日金平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十条的规定,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当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区选举委员会主任林洁荣,副主任谢少维、郭镇坤,委员邱良发、赖延利、吴久长、卢松群、许建荣因提名为金平区第五届人大代表候选人,区选举委员会副主任翁春生因工作变动,现根据法律规定及本人的辞职申请,决定接受以上9位同志辞去区选举委员会的职务,并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区选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调整后的区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任:苏伟平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主任:林振伟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员(按姓名笔划为序)

汤妙君 (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杜宛渠 (区团委副书记)

 珩 (区党政办副主任)

陈淑芳 (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林友佳 (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

林文泉 (区法院党组成员)

林瑞琦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郑介贤 (区检察院党组成员)

郭阳谷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黄秀贞 (区妇联副主席)

蔡秀玲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璇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