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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陈怀宇同志辞职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08-05 10:52 发布作者:金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8月3日金平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陈怀宇同志因工作变动,书面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金平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经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

陈怀宇同志辞去金平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以上决定报金平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