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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汕头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3-04-23 17:35 发布作者:金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文明水平,推动我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工作和社会文明进步,421日上午,金平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镇坤带队赴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岐山街道西陇社区、广厦街道红荔社区,对贯彻实施《汕头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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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一行实地查看了上述单位和社区的文明创建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详细了解全区贯彻实施条例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进行深入交流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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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自条例实施以来,金平区明确职责分工、加大宣传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优势,推动文明实践、文明培育、文明创建各项工作。着力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打造全域覆盖的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网络。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全面开展文明上网、文明旅游、文明礼仪等文明引领类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宣传和引领文明风尚。以创建文明城市为抓手,加强文明行为引导,培育文明行为习惯。加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选树培育先进典型,突出先进模范示范引领,加强对文明行为的宣传教育引导。强化对不文明行为监督治理,通过考核评比、常态化巡查督导,不断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和群众文明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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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如何进一步推进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检查组强调,一是要依托创建文明城市,营造文明氛围,人人参与文明创建,进一步进文明行为的成;二是要加强宣传、执法力度,弘扬文明风尚,曝光不文明行为,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强化协作,将集中式整治和常态化治理相结合,多措并举整治不文明行为,引导居民群众自觉遵守文明行为规范;三是要加资金投入,完善公共服务实施建设,优化人居环境,通过文明实践阵地开展活动,持续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文明城市共建共享的积极性、主动性;四是要常态化、持续化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强化典型引领,发挥示范社区的带动作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文明促进经验,让文明之花在金平遍地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