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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四届人大三次议案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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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头市金平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9-05-10 10:00 发布作者:汕头市金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金平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议案11件,建议13件。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决定,将《做好开埠区历史文化资源保育活化,推动金平经济繁荣发展的议案》、《关于推进创文强管,改善乡村人居环境的议案》(由《关于巩固创文成果,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议案》和《关于加大涉农社区小修小补工程投入力度的议案》合并)和《关于做好乌桥岛拆迁改造期间民生保障工作的议案》作为大会议案;其余7件议案转建议,连同原13件建议共20件建议(其中重点建议3件)。3件大会议案交由区政府研究办理,19件建议交由区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办理,1件建议交由区人民法院研究办理。

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交办、督办、催办等一系列制度,促进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3件大会议案和20件建议已办结,并按规定时间答复代表,代表对办理工作比较满意。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领导重视,层层落实责任。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后,区人大常委会于去年2月8日和区政府联合召开了议案、建议交办会,对议案、建议进行交办,区委林洁荣常委和区人大常委会黄廷锋副主任亲自参加了会议,对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做了部署。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还下发了《关于办理金平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的通知》,对办理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继续实行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督办工作制度,下发了《关于金平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各工委督办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区人大常委会方彦雄主任亲自督办3件大会议案,区人大常委会各位副主任和各工委按联系线条督办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区政府高度重视,继续实行分管区领导包挂督办工作制度,由各相关区领导结合分管线条工作,督促把关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办理过程碰到的问题;落实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做到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办理落实;区人民法院也专门成立了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通过定时间、定任务、定人员、定要求,保证办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2、落实“三个加强”,办理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加强调查研究。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坚持以“开门办理”为主线,经常性深入基层一线,对代表建议内容进行研究分析,梳理具体工作措施,制订可行工作计划,想方设法解决问题。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群众呼声高、办理难度大的议案、建议,实行“集体会诊”,通过集体讨论等形式,确定办理原则和努力方向。例如,乌桥街道在承办《关于做好乌桥岛拆迁改造期间民生保障工作的议案》的过程中,主动召集原区经信局、原区旧城办和区民政局等相关单位进行集体研讨,制定《关于做好乌桥岛拆迁改造期间民生保障工作的议案的办理方案》,为议案办理奠定基础。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各承办单位均把沟通协调作为办理工作的必要环节,既包括与人大代表之间的联系对接,也包括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全力实现信息共享对称,全面提升办理质量。例如,原区工商局在承办《关于规划建设金平区五金机电产品专业市场的建议》的过程中,在前期实地调研考察三个地点的基础上,向代表说明因种种原因,近期无法解决五金机电市场的选址、投资等问题的客观事实情况,并阐明下来的工作方向,取得了代表的理解与支持。区人民法院在办理建议过程中,由于按代表提出的设立专门法庭解决农村集体资产纠纷不具可行性,工作小组于去年3月26日和4月11日分二次邀请部分代表进行座谈,听取代表们的意见,并向代表进行解释,使代表们对法院通过设立固定合议庭解决农村集体资产纠纷的做法表示认可,使办理工作得到落实。区住建局在承办《关于推动农民公寓建设的建议》的过程中,组织召集原国土金平分局、原规划金平分局、区发改局、鮀江、鮀莲、月浦、岐山、东方街道等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共同研究讨论金平涉农片区农村集体公寓建房的现行状况和发展规划,聚力汇智,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加强办理实效。始终明确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是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对能立即解决的问题马上就办,决不拖延;对能在短期内解决的问题,明确具体的办理措施,制订时间表,争取尽快解决。例如,针对代表提出随着西片区的发展,大港河公园周边片区人口日趋密集,生活垃圾处理需求更加迫切,建议在大港河公园周边建设垃圾转运站,区环卫局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已选址在大港河公园入口的西南角(即金环西路与金业一路交界处)建设一座垃圾压缩站,总投资280万元。目前,该工程已完成立项、图纸设计、预算编制等前期工作,计划于4月底动工建设。

3、加大督办力度,提高办理实效。去年6月19日,区人大和区政协联合成立督办组,区人大常委会方彦雄主任亲自带队,对“百村示范,千村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进行督办;5月30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第三小组的市人大代表对金平区涉农社区美丽乡村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提出意见建议,有效地促进大会二号议案《关于推进创文强管,改善乡村人居环境的议案》的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各位领导也按督办的议案、建议,分别带领各工委到承办单位跟踪督办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各街道人大工委也结合每季度调研视察活动,组织区人大代表对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进行督办,对办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区人大常委会选联任室和区政府督查室还加强综合督办,去年2月24日,选联任室联合督查室前往大港河公园,调研《关于在鮀江街道大港河公园周边建设垃圾转运站的建议》(重点建议)办理情况,实地考察垃圾压缩站选址,听取区环卫局的情况汇报,推动建议办理取得实效;同时还加强日常催办,多次采取发放书面通知、专人电话催办等形式,督促各承办单位加快办理落实进度,及时提交答复意见。

4、严格把关,提高办理质量。区人大常委会选联任室和区政府督查室对各承办单位的答复意见进行认真审核,严把答复格式、政策法规、答复内容和解决问题四个关口,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重新办理。继续实行办理结果满意度测评反馈制度,承办单位将办理结果答复代表后,区人大选联任室及时向领衔代表发放了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了解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度,从反馈情况来看,代表满意率和基本满意达到100%;并将测评情况反馈给承办单位,使承办单位更加了解承办议案建议的办理的质量和代表所提意见。

5、听取专题汇报,公开办理结果。去年11月,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专门听取区政府关于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对下来的办理工作提出要求。继续实行办理情况公开制度,将议案、建议办理情况适时在金平人大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各方的监督。

经过各方的努力,目前,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3件大会议案全部落实,20件建议中已落实的7件,占35%;列入计划解决9件,占45%;另有4件建议受区的职权和条件限制,暂时无法实施,区政府已责成有关部门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尽早给予解决。

   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个别承办单位重视程度还不够,办理质量不高;二是个别承办单位与代表的联系沟通还不够;三是有的建议因条件限制,目前无法实施,办理结果还不够令人满意。区人大常委会将督促相关承办单位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加大沟通协调力度,抓紧落实列入计划解决的9件建议。还将继续采取“回头看”的做法,对列入计划解决的建议办理情况和跨年度计划办理任务进行跟踪督办,建立工作台帐,实行滚动监督,使每件建议真真正正落到实处,给代表一个满意的答复。      

 附件1:金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doc

附件2:金平区人民法院关于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第1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