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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吴启煌等同志辞去区四届人大代表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0-04-07 17:24 发布作者:金平区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

2019年12月30日金平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金平区四届人大代表吴启煌同志、吴旭升同志因工作变动,金平区四届人大代表方彦雄同志因到达退休年龄,分别于2019年9月14日、2019年10月18日以及2019年9月18日书面向金平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其金平区四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经金平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同意接受吴启煌、方彦雄、吴旭升同志辞去金平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以上决定分别向金平区第18选区(金砂街道辖内)、第53选区(大华街道辖内)、第73选区(光华街道辖内)全体选民公告。